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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物业行业来说,今年应该是极不平凡的一年。这个行业从来没有得到过如此广泛的关注,遗憾的是负面的东西居多,特别是自媒体纷繁杂乱的观点更是让人心生焦虑。纪委监委系统组织开展的群众身边突出问题整治有物业的内容;住建部组织的物业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也在推进;网络上经常出现物业企业撤场公告,等等。透过巨量的行业资讯,我们会深切地感受物业行业正在迎来一场大冲击、大洗牌、大变革。
第一,大冲击。自2021年下半年以来,房地产市场持续下行,其风险也在不断外延。物业服务行业与房地产密切相关,而且很多物业企业也是从房地产开发企业派生出来的,风险波及在所难免。本来以为物业领域的风险就是市场规模缩减、行业增长乏力,还有房地产项目交付水平不高,工程质量、设施配套、合同纠纷等会延续到物业服务环节,等等。但是真正的冲击来自人民日报海外版5月6日发表的文章《你所在的小区物业费调整了吗》。在这之后,各地要求降低物业费的声音此起彼伏,形成了巨大的冲击波。我说过,如果这个题目提到2017、18年来写的话,效果会更好。那时候房地产市场开始发热,住宅价格一路上扬,原本200万元的房子升值成了三四百万,也没听到有业主要求提高物业费,物业服务市场化的理念也就没有树立起来。现在房地产市场下行,人们竟然想到了金额和房价相比微不足道的物业费。
一是冲击了物业企业生存的基础。物业行业本来就是个劳动密集型的微利行业,人工成本占去收入的一多半,利润空间本就有限,若再因舆论压力降低物业费标准,企业的运营成本将更加难以平衡。多数物业企业依赖物业费作为主要收入来源,若这一基础被动摇,首当其冲的就是服务质量的下降,人员工资难以保障,进而引发员工流失、管理松散等问题。有人算过一笔账,正常经营服务状态下,住宅小区规模到15万平米才能达到物业服务的盈亏线;物业费收缴率65%基本就是项目生死线。在人工成本、电梯消防费用等不断攀升,而物业费又不可能同步调整的形势下,物业企业的经营压力是很大的。如此看来,物业费的调整不应只在市场下行时成为讨论焦点,更应结合服务价值、物价水平及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实际情况综合考量。当然业主没有义务和责任供养物业企业,他们的生存发展与业主也没有直接关系。业主对物业企业的怨恨,集中在抱怨他们只赚钱、服务差、不透明。其实业主也知道物业企业赚的昧心钱是什么,比如,一是隐匿本属业主共有的公建配套设施,挪作经营用房获利;二是员工薪差,揽项目的时候许诺派遣高水平、高工资的年轻员工,实际上雇用的是不缴社保的老弱残、农民工,还有的许诺配备30人,实际只有20人;三是公共收益成了糊涂账;四是服务质量和标准的缩水;五是套用滥用业主共有的住房维修资金,等等。面对这种状况,各方面共同努力的方向应该是针对这些问题提出解决办法,逐个破解、有序规范。物业企业也不应该靠隐藏收益来获利,陷入“不仁不义”之境地,而必须做到阳光经营、合规发展。这些“盖子”不揭开,物业企业和业主的相互信任就永远无法建立;这些问题不解决,物业服务永远不能走向正轨。但如果把突破口选在降低物业费,结果只能是治标不治本,小区环境、治安、基础设施维护等都会直接受到影响,最终仍然损害业主自身的利益。
二是冲击了住房行业的转型发展。我曾经说过,住房行业全产业链的转型发展已是大势所趋,现在人才、技术、资本等要素都在行业前端,即规划设计、管理咨询、工程施工、建设监理等等,随着房地产市场的规模缩减,这些要素都会向运维端流动,行业的天枰会慢慢倾斜。但是,一旦物业行业难以维持其原有的稳定性和盈利性,这个流动就会受阻。现在很多隶属地产集团的物业企业承受的压力就很大,集团抽调的资金越来越多、盘剥的力度越来越大,地产下行的巨大压力已经传导到物业企业,房企暴雷的风险也会波及物业企业。大冲击之下,物业企业自己也必然要寻找新的增长点。按照现行的逻辑,物业企业在稳住基础服务的基础上,再拓展增值服务,如社区电商、智能家居、养老服务等,以多元化经营抵御市场风险,实现转型发展。可如果基础服务都稳不住,后面的一切就无从谈起。
第二,大洗牌。在最近的物业企业撤场潮中,人们最为关注的是中海、万科、龙湖等头部物业企业撤场的案例。撤场原因不外乎是物业费标准过低、长期得不到调整,收缴率低下,企业亏损严重、难以承受,还有的涉及开发商历史遗留问题难以解决,以及物业、业主、业委会矛盾激化等。物业企业要盈利,尤其是上市物企的逐利性更为突出,而有的人认为住宅物业具有公共性特征,属于公共品,不能走市场化的路子。这种争执没有多少实际意义,应当暂且搁置。对于物企退出,有的人称之为撤场潮,认为是物业行业的灾难;有人说撤场是正常的换手、流动,不足惊奇。但不论怎么说,它是行业震动的前兆,足以引发物业行业企业、项目、监管等方面的大洗牌。
一是企业洗牌加速。头部物企主动退出管理密度低、跨区域协调成本高的项目,转而聚焦长三角、大湾区等核心城市群,用区域深耕替代广种薄收。这一转变使得物业行业从 “规模优先”向“质量优先”转型加速,那些服务质量差、盈利能力弱的小型物业公司将面临更大的生存压力,可能会被逐渐淘汰出市场,从而加速物业行业的洗牌进程。例如,在一些三四线城市,部分小型物业公司由于无法承受成本压力和市场竞争,在头部物企撤场后,也纷纷选择退出市场。当然,头部企业退场留出的空白,为本土中小物企、国有物企创造了增长空间。中小物企可以凭借自身在本地的地缘优势、成本优势等,承接部分头部物企退出的项目。国有物企也许会因为行政指令而接管项目。然而,中小物企也面临着诸多挑战,如在服务能力、品牌影响力等方面相对较弱,在承接项目后,如何提升服务质量以满足业主需求,如何树立品牌形象以增强市场竞争力,都是亟待解决的问题。如果不能有效应对这些挑战,即使获得了项目,也可能难以长期稳定运营。
二是项目也会洗牌。物业企业撤场对项目的影响是巨大的,直接影响小区在市场上的口碑,导致其市场评估价值下降。潜在购房者在选择房屋时,往往会对这样的小区望而却步。房产中介在介绍房源时,也会因为小区物业撤场后的糟糕状况而难以将房屋顺利推销出去。从市场评估角度来看,这些负面因素会导致小区房屋的市场价值降低,房产资产无形之中发生贬值。在一些已经出现物业撤场的小区周边,房产中介反映,同类型房屋相比周边管理良好的小区,价格可能会低10% -20%。此类事件的负面效应还可能波及周边房产。当一个区域内存在物业撤场导致环境恶化的小区时,会使整个区域的居住形象受损。周边小区的居民可能会担心自身小区也出现类似情况,从而降低对所在区域的满意度和归属感。对于潜在购房者来说,也会对该区域的整体房产价值产生疑虑,进而影响周边房产的销售价格和销售速度。例如,某区域内有一个小区物业撤场后环境急剧恶化,周边小区在接下来的半年内,房屋挂牌价格平均下降了5%左右,且成交周期明显变长。
三是监管体系洗牌。物业公司撤离导致社区基本运转瘫痪,这属于“市场失灵”现象,单靠市场机制无法解决,亟需政府部门介入。政府需要协调各方资源,解决小区的垃圾清理、设施维修等紧急问题,这无疑会增加政府的财政支出和行政负担。同时,政府还需对后续新物业公司的选聘、服务标准制定等进行监管,但在实际操作中,由于涉及多方利益主体,协调难度较大。例如,在某些物业撤场小区,政府相关部门为了尽快恢复小区秩序,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,但在新物业选聘过程中,因业主意见不一,导致选聘工作进展缓慢,政府监管面临诸多难题。在物业撤场后,业委会需要承担起组织业主重新选聘物业公司、监督物业服务质量、协调业主与物业关系等一系列重任。然而,很多业委会成员缺乏专业的物业管理知识和经验,在实际工作中可能会面临诸多困难。比如在制定新物业的招标标准时,可能因不了解行业情况而制定不合理的标准,导致难以选聘到合适的物业公司。而且业委会成员大多是兼职,精力有限,在处理小区复杂事务时,可能会力不从心,影响小区的正常治理。
第三,大变革。2025年纪委监委系统组织开展的群众身边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中有“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、侵占业主公共收益”等内容;住房城乡建设部部署开展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,这个力度在以往是没有的。两个专项行动既是对物业领域民生诉求的积极回应,也是物业服务领域一场深刻的行业革命。北京、上海、山东、江苏等地都出台了实施方案,工作正在积极推进。相信通过工作的开展,最终会带来行业若干方面的巨大变革。
一是制度体系的变革。集中整治、提升行动的成功做法、典型经验等成果,最终要上升为规范标准、管理制度。比如,对于物业企业履约不到位的问题,就要监管办法、处罚措施等;对于公共利益侵占问题,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公开透明,那就要有相应的监管平台、管理制度。围绕服务质量提升,也要用制度来规范和约束多发问题。这些制度建立起来之后,整个物业行业的监管体系就更加健全、完善了。
二是行业环境的变革。当下的物业行业环境并不宽松,很多小区业主、业委会、物业企业、社区党组织之间的协同合作关系并没有真正建立起来,党建引领的工作机制还很不完善,远远没有发挥出真正的优势。物业企业服务质量不高、服务态度不好的问题还很突出;业主对物业企业不满意、不信任的现象相当普遍。前几年,资本市场过度关注物业领域,收购、兼并、重组频频发生,整个行业“心神不定”,很多人都忘记物业是做服务的了。眼下这场大冲击、大洗牌也不见得都是坏事,起码有利于挤出行业泡沫,推动物业行业回归服务本质,对行业发展也是机遇。相信通过集中整治、提升行动,行业的环境将会大为改观。通过党建引领,整合资源、形成合力,优化环境、提升质量,最终实现业主满意、企业发展、社区和谐的多赢。
三是发展机制的变革。组织开展集中整治、提升行动,目的是为了发展,是为了让群众获得高水平的物业服务。我说过,物业服务具有市场化、专业化、系统化和公共性、延展性、持续性的特性。物业企业就是要干实在活、吃专业饭、对业主负责、靠品牌发展,不挣昧心钱。赶走物业、取消物业都是气话,居民自治型的物业服务也不可取,国企兜底、社区领办也是温饱型、阶段性的,最终要向规范化、专业化的物业服务过渡。在整治和提升过程中,要本着有啥问题就解决啥问题的原则,从机制上解决问题,比如公开透明,该公开的就要公开,该公告的就要公告。今后在发展机制上,物业行业就要实现阳光下运作、协商性决策、人性化服务、智慧化运营、法治化保障,真正走向高质量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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